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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工大学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为规范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保证学校电子阅览室的正常运行,使大多数阅览者共享资源,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电子阅览室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校外人员严禁入内。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负责对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管理。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在电子阅览室内阅览,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借证上机或多人一机。
3、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后,检查所用机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作好登记。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4、上机时间只许做与学习有关的事情,禁止观看国家明令禁止的反动、淫秽等非法网站,禁止看电影,玩游戏及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进入电子阅览室请将手机调为振动,不允许在室内接听电话,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室内安静。
6、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涂乱画,乱丢乱吐,不得睡觉休息,严禁吸烟,不得带食物和饮料进入电子阅览室。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如有丢失或其它情况责任自负。
7、爱护阅览室设备,读者不得利用计算机做违法及违章操作。严禁插入各种可移动设备,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其它软件,严禁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严禁删改计算机上的软件和相关数据,违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带来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照价赔偿,并给予1-2倍罚款,予以通报批评。
8、学生应按时上下机,下机后应自觉关闭所使用的计算机,并立即离开,不得无故在电子阅览室逗留。
9、请读者遵守其它临时性通知、通告及规定。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职工大学图书馆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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